各司、局、室:
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(核准)时有关招标内容的核准工作,特制定《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(核准)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》,经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请及时告投资司、法规司。
附件:《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(核准)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》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
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