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建招〔2013〕12号
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(地)住建局,绥芬河市住建局、抚远县住建局,省农垦、森工总局住建局,各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、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:
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(黑建招[2009]第5号)同时废止。
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3年6月27日